宿州航科中等专业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
一、安全管理机构
组 长:李亚新
副组长:黄亚洲 何听
成 员:各班班主任
二、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
1、领导全校师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治安、防火、交通、卫生防疫等法规规定,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,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行政管理范围。做到有计划、有检查、有督导、有总结。
2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全校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,并责成有关部门监督执行。
3、主持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,传达贯彻上级文件、会议精神,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。
4、经常对师生进行法制、安全、卫生防疫、自我防范教育。深入调查了解学校安全形势,及时解决防范涉及学校安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。组织安全检查,对公安机关及上级机关指出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意见,在规定期限内解决。并将结果上报。
5、组织领导各项安全责任制的考评工作。
宿州航科中等专业学校
2020年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