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州航科中等专业学校 安徽省教育网 | 宿州市教体局 | 保全世纪 | 汉源科技 |

招生专栏
联系我们
招生老师:
招生老师:
招生老师:
招生老师:
招生老师:
0557-5121966
当前位置: 主页 > 通知公告 >
宿州航科中等业学校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
 
       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,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,确保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,按照以人为本,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的原则,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,结合校园实际特制定航科学校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。
1. 学校建立、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机构和制度,实际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。
组长:王均良
副组长:王长敏、黄亚洲、何听
成员:各班班主任
2. 学校在夏季来临之际及时印发《告学生家长书》,通过家访、家长会、微信等形式,加强与家长的联系,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。
3. 学校每年开展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专题活动,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。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、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,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4. 学校建立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机构,校长为第一责任人,由德育处负责实施防溺水教育管理。
5. 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,在每年的五到六月通过主题班会、班级黑板报等多种途径和方式,组织开展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。
6. 认真执行学生缺勤原因追究制度,各任课教师在上课前必须检查班级到校人数,如有缺勤的学生,任课教师及时向班主任汇报,班主任联系家长(监护人)问清楚学生缺勤原因。
7. 保安、门卫发现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单独离开学校的,必须联系值日领导或班主任,没有班主任同意不得让学生任意外出。
8. 如发生学生溺水事件的,学校应立即启动、落实学校防溺水安全预案。
9. 学校组织各类室外活动时,教师必须管理好相应班级学生,做到管理不脱离视线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宿州航科中等专业学校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5月1日